漢魏文魁第五章、賣官鬻爵

    ps:去跟朋友測試桌遊《大清要完(暫名)》,回來晚了,也晚了,抱歉。△¢,

    這時候曹魏的爵位系統仍然大體沿襲後漢之制,主要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同姓宗室,封王封侯這個侯不是列侯,而是諸侯,王食郡而侯食縣,各建有國只不過就中多添了一個公爵而已。目前的公爵只有三位,一是曹操之弟曹德,二是涼公呂布這屬於歷史遺留問題三是新安公劉協。第二部分以封異姓,皆名為侯,也就是列侯,從高到低包括了縣侯、鄉侯、亭侯和關內侯,前三種有實封之戶,後三種僅虛封,相當於多領一份俸祿而已。

    列侯為名爵重器,例有軍功才得封賞,就理論上而言,哪怕貴為宰相,若無軍功,也是無可生而封侯的死後追封倒有一定可能性。朱褒本來就是郡守,也不可能命其入朝為官,也不肯給他州刺史當,所以才打算封個關內侯當作褒獎,其餘那幾位目前都只是白身而已,怎麼可能一步登天封他們為侯呢?

    要知道列侯是跟三公一樣,都用金印紫綬的,其輿服制度亦可比擬三公,雖無實職,卻足尊貴,為人臣之極也。

    所以是勛說西南豪囚要想子孫世襲,可以封爵,不能給官,曹操就問難道都封侯嗎?他們不夠格吧。是勛說既然如此,那就重新制定爵位系統,新設一些能夠跟他們等級相侔的爵號出來唄。

    曹操心說又來了……爵位問題你們都吵了好幾年啦,非得逼着我趕緊定下來嗎?再一想。既創新朝。也當新立爵號。這事兒倒確實不宜再拖。於是吩咐是勛:「乃可與陳長文共議之,三日後稟報於朕。」

    是勛和陳群大眼兒瞪小眼兒,心說關於新的爵位問題,就咱倆爭得最厲害,皇帝還讓咱倆湊一起商量?三日後就要給出結果?這是逼着咱們趕緊解決分歧,妥協求存哪。

    沒有辦法,只得領命,然後下去兩人就接着再吵。連吵三天。因為期限所逼,無奈之下只得各讓一步,最終出台了一份雙方都不怎麼滿意,但捏着鼻子也勉強可以接受的方案出來。

    就表面上來看,陳群是主張恢復所謂周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是勛卻希望在秦漢二十等爵的基礎上加以增刪。而究其實質,陳群是想把軍功爵轉化為文吏爵,是勛則希望保留軍功賞爵的制度,並且恢復民爵,以鼓勵全社會尚武的風氣。二人各有所思。亦各有所欲,實屬路線之爭。好在這兩條路線並非絕對平行,亦可勉強交叉,於是才有了相互妥協的餘地。

    是勛不希望爵位系統徹底文吏化,但他也知道隨着歷史的發展、社會的演變,那也是無可逆之而動的大勢再說了,由軍功貴族執國向實務官僚治國轉化,同樣也符合他的政治理念。所以嘛,文吏爵可以有,只要不是全部就成。

    陳群反對軍功得爵,也反對民爵制度,但這兩點都是秦漢舊制,頃刻間便欲將之徹底推翻,所受的阻力也相當之大起碼軍方就沒有一個人支持他陳長文。倘若陳群和是勛易地而處,或許是勛會有全盤改制的魄力和威望吧,陳群卻還無此實力。故此,他也只得稍稍退讓了幾步。

    最終的爵位系統因此而劃分為三大體系:一是同姓,上者封王、下者封公,王食郡、縣,公食縣、鄉,皆有號,有國,但沿用漢制,其國實由傅或相掌其政,相當於郡太守、縣令長或者鄉老,諸侯本身僅有祭祀之權,而並無實際的軍政權力。相對於原本歷史上魏朝的封爵制度,阻止了異姓功臣進入有國系統。


    當然啦,外族首領亦得以一定程度上進入這一體系,如匈奴、烏丸、鮮卑乃至羌、氐各部酋長或號王、公,或號單于,身份與同姓王公相侔。

    第二體系以封異姓,分公、侯、伯、子、男、關內侯、關外侯七等,其中公、侯食鄉,伯、子食亭,但有號無國,僅食租稅而已,至於男爵以下,但食俸祿。是勛一開始想把最後兩等定為它名,以免與鄉侯混淆,但是陳群說了,要的就混淆啊。那些偏遠地區的漢夷豪酋,哪兒搞得懂什麼爵號,光知道為侯尊貴了,你要是封個某某侯,必然歡欣鼓舞,若是封個可世襲的別的名號,必不甚喜,甚至還會以為朝廷是在敷衍他們哪。

    以上兩大體系,皆為吏爵,有功則賞,無論是軍功還是政勛,可得世襲當然啦,若是繼承人不夠資格,朝廷也可以隨時加以褫奪,或者降等,權操於上。第三體系則為民爵,非常簡單,只有上勛、中勛、下勛三等,無租無祿,亦不可世襲也。

    說白了,三等民爵就是空頭榮譽稱號,跟後世的什麼「先進工作者」、「三八紅旗手」差相仿佛。但在等級社會當中,這種榮譽稱號也是很光榮的,因為可以「超制」。按規定,從天子而至百官,再到庶民,身處不同等級,對於門戶建築、車馬服裝,乃至祭祀規格、日常用度,都有着不同的規定,若敢超越本身所處的等級,便稱「逾制」,屬於犯法行為。

    舉例而言,一介白身,即便你家財萬貫,或者與皇室為姻親,或者跟天子為至交,照樣不得戴梁冠、着赭服,印信不得用金銀,府門不可塗朱漆,樓不可起三層,車不可配雙馬……

    其實越是進入朝代繁榮期、社會成熟期,逾制之事便越是屢見不鮮,直到朝廷都法不責眾,無可管理的程度。比方說明制非天子、諸王不可着黃衣,庶民不得穿絲綢,但到了明朝中期以後,尤其江南繁盛之地。普通士人而着黃衣的也不在少數。無功名的商賈、平民也日常穿絲着錦。只是在王朝初興。制度相對嚴格、社會財富也相對匱乏的時代,這套規矩還是照常執行的比方說現在的魏朝。

    所以同姓諸侯雖無官職,其輿服制度皆高於三公;異姓諸侯前五等同於三公,後三等同於九卿;至於三等民爵,庶民得之,可分別比擬刺史、守、令。不過不食租稅,使得民爵對真正的老百姓並沒有什麼吸引力,因工商致富的寒門。以及暫時在朝中失勢的世家,卻肯定削尖了腦袋也想得到。說白了,那也是有錢人才喜歡並且玩兒得轉的花樣。

    因此是勛好說歹說,才使得陳群多讓一步,允許得民爵則減賦稅,算是也給窮人留下一點兒念想。

    新的爵位制度,就等級劃分,其實算十三等:郡王、縣王、縣公、鄉公、鄉侯、亭伯、亭子、男、關內侯、關外侯、上勛、中勛、下勛。擬定後上報曹操,下百官定議,然後制詔頒行。

    就此任命朱褒為牂牁太守。封定南侯(關內侯);雍闓為永昌郡守,封恭肅侯(關外侯);爨習為益州郡守。封戴翼侯(關外侯);劉胄為越巂郡守,封寧惠侯(關外侯);拜高定慕義侯、狼岑勇義侯亦皆關外侯等也。

    隨即由是勛暗中牽頭,首先在河南地區掀起了轟轟烈烈的愛國募捐運動,尤以跟隨他通過工商而立業發家的寒門為主,紛紛向朝廷捐輸財物,以求得爵。陳群急了,就去找是勛理論:「此鬻爵與賣官何所異耶?」是勛說當然不一樣啦:「若以財貨得官者,履任必刻剝百姓,以復其利,是以歷代皆目之為惡政也。然以財貨得爵,不過減免租賦,並可超制耳,於國何害?」

    再說了,人家主動向朝廷進獻財物,就應當鼓勵啊,難道還推辭不要不成?而既然輸納了財物,就是於國有功,功而不賞,朝廷還有什麼威信哪?「且事乾禮部,長文不當涉也。」爵位系統不歸吏部管,而歸禮部管,制度既已確定,那就不是你可以隨便插嘴的啦。

    



第五章、賣官鬻爵  
相關:  殷墟  洗烽錄  三國外志  龍戰野  勒胡馬    龍零  生生不滅  穿越者縱橫動漫世界  九星霸體訣  仙都  
同類熱門 更多
花豹突擊隊花豹突擊隊
蓋世戰神蓋世戰神
錦衣春秋錦衣春秋
大明最後一個狠人大明最後一個狠人
新書小說
更多
我在春秋不當王
崛起之第三帝國
崇禎聊天群
逍遙駙馬爺
紅色脊樑
權力巔峰
萬劍破
朕能走到對岸嗎
青樓娛樂指南
假千金聽見真千金心聲後
開局斧頭幫來襲,AKM掃射全場
搜"漢魏文魁"
360搜"漢魏文魁"
語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