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劫重生核武器(資料可跳過)_頁2
在戰後加速進行。1949年8月,蘇聯進行了原子彈試驗。1950年1月,美國總統h.s.杜魯門下令加速研製氫彈。1952年11月,美國進行了以液態氘為熱核燃料的氫彈原理試驗,但該實驗裝置非常笨重,不能用作武器。1953年8月,蘇聯進行了以固態氘化鋰6為熱核燃料的氫彈試驗,使氫彈的實用成為可能。美國於1954年2月進行了類似的氫彈試驗。英國、法國先後在50和60年代也各自進行了原子彈與氫彈試驗。
中國在開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基礎工業有了一定的發展,即着手準備研製原子彈。1959年開始起步時,國民經濟發生嚴重困難。同年6月,蘇聯政府撕毀中蘇在1957年10月簽訂的關於國防新技術協定,隨後撤走專家,中國決心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來實現這一任務。中國首次試驗的原子彈取"596"為代號,就是以此激勵全國軍民大力協同做好這項工作。1964年10月16日,首次原子彈試驗成功。經過兩年多,1966年12月28日,小當量的氫彈原理試驗成功;半年之後,於1967年6月17日成功地進行了百萬噸級的氫彈空投試驗。中國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針,在世界上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核武器這兩個發展階段的任務。
1945年8月6日和9日,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前夕,美國空軍在日本的廣島和長崎接連投擲了兩枚原子彈。這場人類有史以來的巨大災難,造成了10萬餘日本平民死亡和8萬多人受傷。原子彈的空前殺傷和破壞威力,震驚了世界,也使人們對以利用原子核的裂變或聚變的巨大爆炸力而製造的新式武器有了新的認識。
目前,人們通常所說的核武器是指利用原子核的裂變或聚變所產生的巨大能量和破壞力製造的具有巨大殺傷力的武器,即指利用能自行維持原子核裂變或聚變鏈式反應瞬間釋放的能量產生爆炸作用,並具有大規模殺傷破壞效應的武器。
裂變核武器的基本原理是使一定量的鈾—235或鈈—239從亞臨界態向超臨界態轉變,也就是使核裝置產生中子的速度大於中子從核裝置逸出的速度。有兩種方法可以實現這種轉變:一種方法是把核裝置分成兩部分,而每一部分都小到不足以具有中子正增殖率,然後用炮式設備把兩部分擊成一塊;另一種方法是用烈性化學zha藥包住處於亞臨界態的球形核裝置,通過引爆將核裝置壓成超臨界態。
聚變核武器是使氫的同位素氘或氚化鋰這類熱核燃料中產生起爆條件,用裂變核彈的方法使核武器中的熱核燃料具有10000000—20000000c高溫,從而引起核聚變。
原子彈和氫彈通常以千噸或兆噸梯恩梯(tnt)當量作為單位來表示。如1945年美國投在廣島的裂變核彈,不到50公斤的鈾釋放出來的能量相當於2萬噸化學zha藥。各種聚變核彈即熱核彈(氫彈),其威力最高可達60兆噸。據計算,在核武器爆炸時,1公斤鈾—235全部裂變釋放的能量相當於2萬噸tnt釋放的能量,而1公斤氘和氚的混合物完全聚變時放出的能量大約是1公斤鈾—235完全裂變所放出能量的3—4倍。
[編輯本段]現狀和分類
美國對日本投下的兩顆原子彈,是以帶降落傘的核航彈形式,用飛機作為運載工具的。以後,隨着武器技術的發展,已形成多種核武器系統,包括彈道核導彈、巡航核導彈、防空核導彈、反導彈核導彈、反潛核火箭、深水核炸彈、核航彈、核炮彈、核地雷等。其中,配有多彈頭的彈道核導彈,以及各種發射方式的巡航核導彈,是美、蘇兩國裝備的主要核武器。
通常將核武器按其作戰使用的不同劃分為兩大類,即用於襲擊敵方戰略目標和防禦己方戰略要地的戰略核武器,和主要在戰場上用於打擊敵方戰鬥力量的戰術核武器。蘇聯還劃分有「戰役戰術核武器」。核武器的分類方法,與地理條件、社會政治因素有關,並不是十分嚴格的。自70年代末以後,美國官方文件很少使用「戰術核武器」,代替它的有「戰區核武器」、「非戰略核武器」等,並把中遠程、中程核導彈也劃歸這一類。
已生產並裝備部隊的核武器,按核戰鬥部設計看,主要屬於原子彈和氫彈兩種類型。至於核武器的數量,並無準確的公佈數字,有關研究機構的估計數字也不一致。按近幾年的資料綜合分析,到80年代中期,美、蘇兩國總計有核戰鬥部50000枚左右,佔全世界總數的95%以上。其*當量,總計為120億噸左右。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在德國和日本投下的炸彈,總計約200萬噸*,只相當於美國b-52型轟炸機攜載的2枚氫彈的當量。從這一粗略比較可以看出核武器庫貯量的龐大。美蘇兩國進攻性戰略核武器(包括洲際核導彈、潛艇發射的彈道核導彈、巡航核導彈和戰略轟炸機)在數量和當量上比較,美國在投射工具(陸基發射架、潛艇發射管、飛機)總數和*當量總值上均少於蘇聯,但在核戰鬥部總枚數上多於蘇聯。考慮到核爆炸對面目標的破壞效果同當量大小不是簡單的比例關係,另一種估算辦法是以一定的衝擊波超壓對應的破壞面積來度量核戰鬥部的破壞能力,即取核戰鬥部當量值(以百萬噸為計算單位)的2/3次方為其「等效百萬噸當量」值(也有按目標特性及其分佈和核攻擊規模大小等不同情況,選用小於2/3的其他方次的),再按各種核戰鬥部的枚數累計算出總值。按此法估算比較美、蘇兩國的戰略核武器破壞能力,由於當量小於百萬噸的核戰鬥部枚數,美國多於蘇聯,兩國的差距並不很大。但自80年代以來,隨着蘇聯在分導式多彈頭導彈核武器上的發展,這一差距也在不斷擴大。而對點(硬)目標(見點目標)的破壞能力,則核武器投**度起着更重要的作用,由於在這方面美國一直領先,仍處於優勢。
除美國、蘇聯、英國、法國和中國已掌握核武器外,印度在1974年進行過一次核試驗。一般認為,掌握必要的核技術並具有一定工業基礎及經濟實力的國家,也完全有可能製造原子彈。
[編輯本段]研製和試驗
除鈾235、鈈239等核材料的生產外,核戰鬥部本身的研製,必須與整個核武器系統的研製程序協調一致。研製過程大致如下:從設想階段開始;經過關鍵技術課題和部件的預先研究或可行性研究,形成包括重量、尺寸、形式、威力、核材料、核試驗要求、研製工期、經費等內容的幾種設計方案;再經過論證比較和評價,選定設計方案,確定戰術技術指標;然後進行型號研究設計、各種模擬試驗;工藝試驗與試製,通過核試驗檢驗設計的合理性,最後達到設計定型、工藝定型與批准生產。進行這些工作,要有專門的科技隊伍,並配備必要的試驗場所,包括核試驗場。武器交付部隊後,研製和生產部門還要提供維護、修理、更換部件等服務工作,按反饋的信息進行必要的改進,並負責其退役處理或更新。
美國b57型原子彈要做好核戰鬥部的設計,必須深入了解其反應過程,弄清其必須具備的條件與各種物理參數,掌握其中多種因素的內在聯繫與變化規律。為此,要進行原子核物理、中子物理、高溫高壓凝聚態物理、超音速流體力學、爆轟學、計算數學和材料科學等多學科的一系列科學技術問題的研究,而核戰鬥部的研製實踐又會反過來帶動和